他引述警方說,昨協助調查是因為他們曾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但沒有提出任何拘捕或保釋條件,他估計警方稍後可能會控告他們或再傳召到警署助查。
黃碧雲稱,警方向她展示一段長約二十五分鐘的影片,以及兩張從社交網站找到的相片,作為她出席未經批准集結的證據。余若薇則指,警方只播放網上片段作為證據,根本未做好搜證工作,若警方有足夠證據可提出起訴,批評警方現時預約拘捕是「做騷」,亦勞民傷財。
莫乃光稱警方向他展示一段去年九月二十七日添美道集會的錄影片段,他批評拘捕行動瑣碎無聊,希望警方運用有限資源處理其他問題。他認為拘捕行動有針對性,涉及政治打壓,又指同類拘捕行動只會令政治氣氛更差,不利未來數月政治議題發展。
■記者張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