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胞妹霸佔珀麗灣物業 兄代失智母入稟求賣樓

蘋果日報 2018/09/13 14:56

珀麗灣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沈磊沈州

於深圳從商的男子指控在港胞妹,向他隱瞞母親疑兩度遭虐待,對母親不聞不問兼霸佔與母親聯名的珀麗灣單位。母親已被界定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男子眼見其認知能力每況愈下,向胞妹提議將單位出售並為母親聘請私家看護或安排母親入住老人院接受全面照顧,但對方不予理會。他昨代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強制賣樓、並委派合適信託人處理母親從售樓所得的一半得益。
原告沈磊(52歲)代母親錢玲華,入稟控告胞妹沈州(49歲)。入稟狀透露,原告一家四口在內地出生,80年代相繼獲批單程證來港生活。雙親於2002年購入涉案珀麗灣單位作養老居所,但為了方便向銀行申請按揭,單位由母親和胞妹聯名持有,但訂金、首期以及按揭供款均由父母負責,原告亦有協助供樓。
原告指他自90年代起在深圳工作、及後經營小生意,父親於2009年因糖尿病離世,他定期返港探望母親和胞妹。原告指母親於2015年疑遭虐待而兩度送院,其後監護委員會界定母親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頒令社會福利署署長為母親的監護人,並安排她入住老人院。
原告現與母居於深圳
原告指胞妹一直向他隱瞞上述事宜,直至2016年初他返港探望母親始揭發事件,但胞妹堅拒透露母親所入住的老人院,他幾經辛苦才找到母親。他其後得到監護委員會同意將接母親返深圳照顧,但胞妹不准他或母親踏入珀麗灣家門收拾母親個人物品。
直至去年底,原告眼見母親認知能力每況愈下,向胞妹提議將單位出售,將售樓得益的一半為母親聘請私家看護或安排母親入住老人院接受全面照顧,但對方不予理會,亦沒提供其他折衷辦法。他指單位每年租金收益超過24萬元,他曾透過律師兩度去信胞妹要求賣樓照顧母親,但對方拒絕,於是入稟要求法庭頒令強制賣樓,將售樓所得的一半得益交予法庭認為合適信託人去處理。
【案件編號:HCA2130/18】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