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供中提及許嘉麒於事發前數年的訓練中,曾被教官評為「使用錯誤武力」、「未有生命威脅而拔槍」,及至案發前一個月,進行小型靶場訓練後,教官評他「過早開槍」,但其後10次的訓練已無問題。許曾供稱:「要自己有命先可以保障其他人嘅安全。」
死因裁判官日前指引陪審團,指示他們循非法被殺、合法被殺及死因不明三方面作裁決。陪審團應考慮許警員是否真心認為自己的生命受威脅,施以武力保護自己的程度是否合理。若陪審團裁定死者林寶死於非法被殺,須達至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而合法被殺則可以相對可能性作準則。若兩者均未能確定,便應裁定為死因不明。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