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讀為快】資深大律師任命與地位的疑問 (周光暉)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右)恭賀新獲委任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
香港的主要核心價值包括法治及多方面的自由(言論、經濟、貿易、貨幣兌換等),因此法律界每年的兩大盛事都受到傳媒及社會的高度重視,分別是年頭由首席大法官主禮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及上周舉行的資深大律師任命典禮。
據了解,今年合資格的資深大律師申請者共有九名,而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任命的只有陳樂信一人。根據慣例,資深大律師的任命每年都會有三至五名,因此,今年只得僅38歲的陳樂信被委任屬罕有,甚至不尋常。在大律師專業銜頭前加上「資深」兩字有兩大門檻,一是申請者需已執業十年或以上;二是需要有司法界資深人士一定的認可及支持。
容許我這個關心法治及司法人員質素的非法律界人士做個分析:
1、為甚麼只有一人出線?是否評審團來了一個貴精不貴多的啟示?是不是資深大律師人數太多會把「資深」的認受性攤薄了?又是否界別內外認為「資深一族」內的「資深」質素在下降而需要響一響號呢?
2、Where are the local boys and girls?細看陳樂信的履歷,他的法律知識是在海外培訓的,倫敦大學法學士、牛津大學民事法學士(BCL)及法律哲學碩士,及後在英格蘭及香港執業。然而,在香港已有三所大學在精心炮製本地普通法專才多年的前提下,為甚麼沒有土炮出線受任命為資深大律師呢?是不是本地和尚念英國經不够道行呢?容許我在這裏拋磚引玉請行內外高人做些解讀,給些啟示!
另外要問的是,民主政制的參政者少不了資深大律師一族,香港亦不例外。回歸前後被委任或選舉產生的御用/資深大律師議員包括張奧偉、施偉賢、李柱銘、余若薇、梁家傑、湯家驊等,而參選過行政長官的法律界人士更包括李福善、楊鐵樑、梁家傑及胡國興。然而,回歸二十年後今天立法會內的大律師一族並沒有「資深大律師」。這是有法律背景的立法會議員帶入議會的法律經驗及質素差了還是真正「資深」的大律師一族已不欲參政去服務社會?當然,選民對「資深」度的要求亦大有影響的。
(節錄,全文將於明日蘋果論壇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