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的士司機的47歲被告溫劍聰,否認謀殺25歲文員余惠玉。控方昨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記錄,他向警方稱,09年11月19日接載女死者,「覺得呢個女仔好特別,點解佢對住一個陌生嘅司機會坐車頭,乜唔會有戒心咩」?
余的表現令溫留下深刻印象,話匣子因此打開。余自言不時深夜放工,主動與溫交換電話,成為熟客。溫不時接載她放工或前往蘭桂坊等地。
翌年年初四,兩人首次單獨約會。溫自言開始對余生情愫,無奈她已有德籍男友,「都冇辦法啦,只係司機身份,比朋友好少少,但已經冇再收佢車錢」。
至2010年中某日,余稱家中需添置電器飾物,向溫借一萬元。溫試探余:「我借咗畀妳之後,妳每個星期同我好一次吖?」死者點頭同意,自此每周搭被告的士,前往飛鵝山、清水灣及龍蝦灣等僻靜處在車上性交。被告其後續借錢給死者。
這段車震關係維持三個月。至10月26日,溫按余要求,在傍晚6時駕的士到上環接她放工。余提議「遊車河」,即要求發生性行為,溫駛至西貢大坑口村殯儀拜祭場外的小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