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立法 禁商戶採集人臉識別訊息

蘋果日報 2020/12/02 16:41

天津市立法商戶採集人臉識別訊息社會信用條例

內媒報道,《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周二(1日)表決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16條規定,市場信用訊息提供單位採集自然人訊息的,要經本人同意並約定用途;市場信用訊息提供單位不得採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識別訊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訊息,即是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等,都被禁止採集人臉、指紋、聲音等生物識別資料。
內地公司擅自採集市民的生物識別資料近日在內地鬧得沸沸揚揚。「人臉識別第一案」更於上月20日宣判,由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勝訴。事關2019年4月,郭兵支付1,360元購買野生動物世界「暢游365天」雙人年卡,確定以指紋識別入園,抵達後卻被告知,要以人臉識別激活系統,否則無法入園。郭兵拒絕,要求退卡,去年10月向杭州市富陽區法院提出訴訟,最後勝訴。
此外,有地產商在售樓處以辨識客人樣貌的方式,為客人綁定地產經紀,令市民戴頭盔買樓反抗,也一度引發網民熱議。
內地其他省市,也有《社會信用條例》,規定商戶不准採集客人的人臉、指紋、聲音等生物識別資料,不過條文寫法各有不同。《上海社會信用條例》第14條寫明,「採集市場信用訊息,涉及個人訊息的,應當經訊息主體本人同意。」山東省、河南省、河北省、重慶市、南京市等,均已印發《社會信用條例》。
不過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並非全有《社會信用條例》,比如廣東省就仍在就《社會信用條例》草案徵求意見,其中非法採集個人訊息,最高罰50萬人民幣,預料將會通過。
不過,《社會信用條例》主要用以規範商業行為,《條例》寫明,採集其他個人訊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綜合報道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