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馬智聰(18歲)供稱,女被告黃倩影(18歲)是其友。今年3月12日,黃約馬與少女Apple一同到酒店房間飲酒、猜枚及索K,黃向馬暗示:「呢個女仔啱唔啱?可以搞得喎。」
稍後馬與少女醉倒床上,黃倩影獨自離開。不久少女向馬稱「你好似我男朋友」,隨即吻向他,又主動脫下他的褲,斷續摸其陽具達一小時。馬堅稱少女看來像17歲,但沒有性交。
迷糊間有人拍門,開門後次被告陳文龍(20歲)入房喝罵事主:「搞我個妹!」掌摑他後再說:「13歲你都搞?」馬回應:「冇呀,淨係打茄輪咋!」陳的友人掌摑他說:「茄輪吖嗱!」最後黃倩影及其男友首被告梁赤兒(25歲)假意協助講數,將賠償金由10萬元減至7.5萬元,事主付了款。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4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