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又透露,警方曾就有關執行世貿保安工作的警員在甚麼情況下,才可使用槍械對付暴徒徵詢過律政司意見,律政司建議警方可根據警察內部通例指引及原則,賦予警員權力正確地使用武力和槍械。
一名有份參與世貿保安行動的警官表示,如非迫不得已的情況下,警方是絕對不會使用催淚彈、橡膠子彈及豆袋槍等武器,但如果警員的生命安全受到危害,就不排除會開槍抵抗暴徒。
警務處行動處處長任達榮昨出席新城節目《明茶館》時強調,如果有關示威活動出現涉及人命財產的損害,警方會採取果斷行動,絕對不會容忍。他說,屆時若有人衝擊公共交通機構,警方會與運輸署啟動協調中心,將信息透過電台、電視及手機短訊通知市民,他呼籲市民見到特殊情況要舉報。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馬維騄表示,警隊一直都有內部指引,指示警務人員使用武力的守則,任何警務人員遇到不同程度武力襲擊,而嚴重威脅自身或他人安全時,警員可因應實際情況而採取適當武力處理。
另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直言,難以確保世貿期間不會有暴力分子來本港示威,當局不會禁止海外示威者來港,但警方已作最壞打算,將會有足夠準備應付任何情況發生。消防處處長林振敏則強調,該處不會借出消防水炮等裝備對付反世貿示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