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表示,被告蔡世紅(48歲)不能因政見不同而向他人動武,又拒絕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原定上月底答辯,惟因控辯雙方正協商,故再押後至昨天。
被告承認去年8月15日在藍田啟田商場外非法及惡意傷害湯姓青年(22歲),以及管有一把鎚。案情指被告當日凌晨3時許作案,旁人見狀報警及尾隨逃跑的被告。警方最終在康逸苑拘捕被告,他警誡下承認傷人,進行錄影會面時卻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地盤工人,鎚仔是隨身攜帶的工作用具,事件並無預謀,加上被告案發時遭圍困,他在混亂糾纏間才揮動鎚仔;又遞上被告兩名兒子的求情信,指他們在單親家庭長大,被告是一名盡責父親。
案件編號:KTCC16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