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萬欠債案】
【本報訊】復刊一年多又停刊的左報《新晚報》,其集團主席夏萍及夫婿霍漢,擔保旗下公司向有紅色背景的香港衛視國際傳媒集團借貸2,000萬元復刊,但欠債不還。她被香港衛視入稟高院控告後,稱雙方口頭協議在《新晚報》上市時以股代債,昨又在庭上指借貸是中聯辦前宣傳部長郝鐵川安排,要求傳召郝出庭。聆訊官認為夏一方無合理抗辯理由,判原告勝訴,可取回2,000萬元,另加利息約1,000萬元及訟費。
沒律師代表的夏萍,昨代表旗下公司領袖傳播集團及丈夫霍漢陳詞。《新晚報》去年3月停刊前,領袖傳播成為《香港晨報》的承印人,但《香港晨報》也「胎死腹中」。
原告於2012年6月向被告借出半年期貸款,同年8月《新晚報》以免費報形式復刊,但被告只還了100萬元利息。2013年11月,被告提出分兩期還款,但夏在抗辯時卻稱同年上半年與原告董事高洪星有口頭協議以股代債,而借款已因復刊及準備上市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