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梓和(24歲)被指當日在葵涌警署會見室內襲擊警員許智星、梁健聰及焦國榮。警方已取得許焦兩警的醫療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將案押後至7月9日,惟明言已拖延甚久,屆時「無論如何都要答辯」;若辯方申請擱置控罪,將會一併處理。
控方表示,警方去年7月已去信醫管局索取梁的醫療報告,局方至今未提供。鄧官問控方「冇醫療報告咁有咩證據」,控方回應稱會依賴急症室診療紀錄、梁的口供及其他目擊者的證供。辯方反駁稱,診療報告沒有列明傷勢詳情;若控方無法取得其醫療報告,案情便不能依賴梁的傷勢提控,辯方亦會質疑其證供可信性。辯方指,醫管局一般會在數星期內交出醫療報告,坦言對今次拖延多時感到詫異,「唔知問題出喺醫管局定其他地方」。鄧官問控方,能否確認案件再訊時可取得梁的醫療報告,控方稱不能承諾。
案件編號:STCC28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