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0個月5議員被提罷免 惹濫用之嫌 學者:制度不完美但仍能分權制衡

蘋果日報 2021/06/23 19:00

台灣立委罷免黃捷陳柏惟市議員立委學者濫用

自去年6月針對時任高雄市長、國民黨韓國瑜的罷免案通過,台灣便掀起一陣罷免旋風。除4名泛綠高雄市議員同年被發起報復性罷免,台中立委陳柏惟今年亦面臨罷免案。台灣2016年修法後,發起和通過罷免的門檻都大幅降低。從罷免案中全身而退的高雄市議員黃捷向《蘋果》坦言,發動罷免者不滿她推動「罷韓」,「只是拿罷免我來做情緒宣洩的出口」。對於罷免制度遭濫用,香港教育大學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講師關仲然分析,除了罷免門檻寬鬆,這也與台灣民眾政治參與度高有關。惟他指,這亦凸顯「民主精神的可愛之處」,「它不完美,但始終係一個check and balance(分權制衡)」,人民需一個過程去學習如何善用罷免權。
台灣《憲法》第133條列明「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2016年前,罷免門檻高至選區內要有半數以上選民投票,且投票人有過半數支持,才能通過罷免案。故要罷免議員、立委,可能性微乎其微。社會一直有共識要降低門檻,落實憲法賦予的權利,民進黨第二度執政時,終修法將發動罷免的兩個階段聯署門檻,降至分別1%和10%選民,最關鍵的第三階段罷免投票,難度更是減半,只要25%選民參與,且多數支持即可通過。
台灣兩大黨抗衡的政治生態下,以往被罷一方陣營,只要低調冷處理,讓投票率無法達到50%,即可讓被罷者脫身。關仲然解釋,修法後最大轉變是兩大黨很輕易即可啓動罷免,並有機會讓罷免案通過,「隨時都可利用,雖不至每日都有人提出,但仍衍生了一個易被濫用的機制」。
發起罷免的理由並無審查,亦成另一問題。去年黃捷被提罷免時,提案人羅列的理由包括她「做人不厚道」、向市長「翻白眼」等,甚至「港版國安法」條文亦被錯誤引用來指控她。黃捷指,罷免理由如「自由心證」,「不需任何審議或符合某種規範,只要情緒上你討厭她就可提出。」
台灣基進的陳柏惟今年同樣被發動罷免,目前兩階段聯署已完成。他認為,在民主政治當中,罷免相當正常,但若只是立場不同,一般會透過辯論等方法對決。除非政治人物出現貪贓枉法等嚴重不當行為,否則不會動用罷免,「坦白講,無非是有人不想走台灣這條路,要走中國那條路,所以就想把你消滅。」
將罷免機制「撥亂反正」改回原本門檻,又是否可行呢?關仲然認為,一旦將門檻重新提高,便回到另一個極端,變相剝奪罷免權,「以往的問題是,雙方無需鬥多票,罷免案也會因投票率不足而擱淺。新機制至少要鬥多票,雙方機會均等,其實還是可以透過選民來保護被罷免者」。
近10個月,5名市議員或立委被發動罷免,平均2個月發動一次。其中民進黨王浩宇罷免案已通過,無黨籍的黃捷全身而退。黃坦言,發動罷免者並非真的相信可通過罷免,罷免某程度上已經變成牽制政敵的騷擾戰術。她補充,「藍營發動遍地罷免,把那當作選取前的暖身,令『選舉頻繁化』」。關仲然指,台灣人對政治熱衷,亦加劇罷免風潮,「選舉時投票率可高達7成,這在西方民主社會難以想象,儘管罷免案投票率相對不高,但要達到現時門檻,亦不算難。」
目前台灣的罷免投票,是變相的簡單多數決(simple majority),選區內全部選民,決定被罷免者一人的命運。不過,市議員選舉投票,本身卻是多議席的不可讓渡單票制(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該種選舉方式,由選民每人一票,在大選區內投票,最後由票數較多的數個候選人當選。換言之,當選者無需絕對多數選民支持,即可當選。這也被視為保障社群內佔少數的團體得以發聲的「少數代表制」。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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