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繼歡死因】裁定葉繼歡死於自然 陪審團建議獄中增設中醫服務
葉繼歡死因
「賊王」葉繼歡於1996年遭警員開槍射傷就擒,致下半身癱瘓,至去年4月19日在服刑期間病逝,終年55歲。死因庭昨展開研訊,陪審團今日一致裁定葉因肺癌擴散至腦部致死,屬死於自然。證供曾提到葉曾因痛症想用中醫,但未獲安排,陪審團建議懲教署在監獄醫院提供中醫服務供犯人選擇。
2016年葉繼歡曾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指令懲教署准許囚犯用中醫,及宣佈法例中醫生和醫療的定義應包括中醫,惟葉未等到聆訊已病逝,不過其訴求今日以另一種方式在法庭上獲得響應。(詳見另文: https://bit.ly/2sLiLeY)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引導5人陪審團,根據兩名醫生的證供,葉的死因可以說是肺癌擴散至腦部。如果接納醫生證供,即是葉身患自發性可致命疾病,治療成效不大,最終死於此病,就應該裁定葉死於自然,沒有其他選項可供參考。裁判官指陪審團有權提出建議,以防止類似事件重演,不過本案並無證據可構成任何建議的基礎,但陪審團仍可提出建議。
結果陪審團提出兩項建議,第一是獄中增設中醫服務。根據庭上證供,葉繼歡的二哥指約10年前,葉繼歡曾投訴懲教署不准他看中醫,想找律師處理。出庭作供的懲教主任指犯人看駐院醫生後,若有需要可轉介公立醫院;赤柱監獄的醫生周劍儒則供稱,若犯人要求看中醫會轉介專科跟進。
陪審團亦提出第二個建議,指證供顯示葉繼歡於2016年底被發現右肺有大陰影部分,疑是肺癌,惟瑪麗醫院只介定為肺炎,沒即時進一步診斷是否癌症。因此建議如遇同類情況,醫院急症室應即時轉介腫瘤科跟進以確定是否癌症,以便適時安排治療。
不過裁判官指陪審團引述的證供似乎有誤,因為證供指葉的肺部陰影是在監獄醫院發現,其後醫生見症狀舒緩便沒跟進,似乎沒證據指葉有否獲轉介到急症室或其他病房。裁判官不會正式呈交建議,但會紀錄在案,及通知醫管局陪審團有此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