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智慧:101計劃兩個好處

蘋果日報 2005/11/09 00:00


市面上銷售的投資相連保險計劃,其實是一種合成產品。以「101計劃」為例,如果投保人身故,可取回100%的投資基金價值,再加1%的保險賠償。按照比例,投資佔100,保險只佔1,比例十分不相稱。因此,如果把它看成投資產品,也是沒有錯的。
既然是合成產品,原則上個人亦可以自行製造一套產品,就是把100份的現金投放在基金投資上,然後再買一份人壽保險。所購壽保是沒有儲蓄成份的,而保額則為基金市值的百分之一。
利用這種模式,費用比101計劃更廉宜,而且基金投資部份可以隨時贖回,更加靈活。那麼,為何還要買101計劃?
筆者曾經就此問題請教一些資深保險從業員,他們的答案基本上有兩個:
1.因為自己合成那部份的保險,是最基本的人壽保險,所以要年年續期,而且還有可能被要求驗身,並被拒續保。而101計劃就可以豁免體檢,方便一些不想驗身的朋友;

廢遺產稅優勢減
2.作為遺產管理方案。假設投保人不幸離世,保單的受益人便可得到101%的資產值,那麼計劃可按投保人生前的意願,處理其財富分配。但自己合成方案那部份基金要怎樣處理,便要視乎有沒有遺囑。如果資產值高,更有可能要繳納遺產稅,但人壽保險的賠償就可以豁免,這種就是101計劃的好處。
不過,明年香港遺產稅便會被廢除,屆時這點優勢將會被削減。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