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表示,比特幣或其他類似的虛擬商品不受金管局監管,基於其高度投機性,一向呼籲市民要加倍小心相關風險,市民在參與任何投資計劃時,均要對不良手法提高警覺。
金管局又指出,去年初已經向銀行發出通告,鑑於匿名進行的虛擬商品交易明顯有較高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銀行必須提高警覺及建立有效的管控措施,防範涉及虛擬商品的洗錢以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中大工商管理學士綜合課程主任李兆波在電台節目指出,本港的監管法例已追不上時代,不少網上投資產品或網購活動未必受到監管。比特幣沒有實質經濟支持,容易出事,政府應該考慮監管禁止有關貨幣。
若當局要監管網上投資活動,可以從伺服器追查到交易紀錄,相信不會有很大困難。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