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鄭若驊網誌不提香港冇分立 「不應着眼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
三權分立鄭若驊楊岳橋
特首林鄭月娥的「香港沒有三權分立論」惹起軒然大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5日)發表網誌,未有直言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僅強調「從香港特區憲制角度正確地理解政治體制,必然會明白我們的架構是以行政主導」,又謂「大家不應該只著眼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而應該從實質上去作出了解,便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爭拗。」
鄭若驊今日發表題為《各司其職 相輔相成》的網誌,提到過去一星期有人談及三權分立,不過她認為國際上的學術研究對相關概念有不同理解,她覺得不應「着眼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應從《基本法》條文理解香港「實際的憲制秩序」,並且必須先明白「中國是一個單一體制的國家」。
她引述多條《基本法》條文指,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各有不同職責,譬如港府負責制定政策、提出法案、編制預算案,有需要時政府制定的政策及提出的法案交由立法會制定法律,而預算案亦由立法會審批,至於立法會議員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就須得特首書面同意,因此顯而易見「行政與立法機關在履行職務上是互有關連,但提出法案的主導權在於行政機關。」
此外,她亦借《基本法》85條重申香港的法院獨立行使包括終審權的司法權,強調香港的政治體制「絕對不會」影響司法獨立,並指「行政機關在政治體制中雖然享有較大的決策制定權,但必須遵守法律,決定亦可以受到司法挑戰,由法庭獨立地按法律和證據裁定有關行為是否合法。」而且《基本法》也保障司法人員可不受干預地作出裁決。
最後她表示,「從香港特區憲制角度正確地理解政治體制,必然會明白我們的架構是以行政主導。」呼籲「大家不應該只着眼於一個概念的表面稱謂,而應該從實質上去作出了解,便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爭拗。」此外,她認為「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制度」,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按《基本法》在行政主導下各司其職、相輔相成,「目的是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楊岳橋:爭議在港府對三權分立解釋與運行已久做法有別
本身為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回應鄭若驊網誌時指,現在所有有關三權分立的爭議,均源於港府對三權分立的解釋,有別於運行已久的做法,才令港人不滿,更令港人憂慮他們是否仍享有司法覆核的權利。資料圖片
本身為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回應鄭若驊網誌時指,港人一直理解的三權分立是三權各司其職、互相制衡,限制並監督行政長官的權力,而且《基本法》下沒有列明本港是「行政主導」,質疑指司法機關向特首負責是沒有法律條文根據的說話。他強調現在所有有關三權分立的爭議,均源自於港府對三權分立的解釋,有別於運行已久的做法,才令港人不滿,更令港人憂慮他們是否仍享有司法覆核的權利:「自己搬龍門,但就怪人哋指出你搬龍門?」
楊續指,鄭若驊的網誌內容不但無法釋除公眾疑慮,更企圖轉移視線,尤其有關三權分立的爭議不僅存在於言語上,更是實際操作的問題,舉例稱今年初中聯辦扭曲《基本法》22條的解釋,辯稱中聯辦不受22條所限,便可見一國兩制的基石正逐漸被人摧毀,而且明顯是實際行動,並非只是「表面稱謂」如此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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