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的心理報告指他自信心低,他因未能接受自己當不成演奏家,對厭惡教笛。報告又指他有孌童傾向,對青春期女生有不正常的性興趣,曾怪責事主穿挑逗性的衣服及不聽話,他與妻子的性關係亦有問題,性需要得不到滿足而犯案,心理專家判斷他重犯機會是低至中。
涉案其中3名事主的心理報告則顯示,有事主表示對教師信心盡失,亦有事主出現負面情緒及自我懷疑,對被告所為感到失望及憤怒,日後或需要接受心理輔導。
案發於2013年1月至去年8月,4名事主當中兩人是姊妹,妹妹去年向教師投訴遭非禮,被告知悉東窗事發後於10月向其母發短訊致歉,同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12/16
■記者戴國輝、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