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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權運動】林鄭遭質問失人命後始撤回修例 辯稱只為建構對話基礎非推《緊急法》

蘋果日報 2019/09/05 09:55

林鄭月娥林鄭獨立調查委員會逃犯條例移交逃犯引渡惡法撤回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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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運動持續近3個月,特首林鄭月娥昨日(4日)終於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並發放一段8分鐘短片,但卻沒有親身見記者或議員解畫。林鄭今早(5日)與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及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會見記者,回應昨天的撤回決定,但未見其他司局長現身,包括主推送中惡法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張劉二人亦在記者會上未發一言。林鄭開首即重申昨公佈的四項行動,並稱留意到外界對「動議撤回」的字眼有疑慮,她強調李家超到立法會只涉及宣佈撤回草案,並不需要議員辯論或投票通過,又再次稱會全力支持監警會工作。她說自己與團隊希望有關行動能為打破困局行出第一步,為香港社會帶來積極改變。
記者問到社會自3月開始已叫政府撤回修例,但至6月中始公佈暫緩,直至現時已失去8條人命、3隻眼睛、過千人被捕才宣佈撤回,批評是後知後覺,質疑是否為緊急法鋪路,林鄭則聲稱撤回草案的唯一目的是為香港困局走出一步,而早前與不同背景及政治立場人士對話,均有意見稱要與民間展開對話亦要有基礎,故昨日公佈的行動是為對話提供基礎,其他揣測都不正確。其後有記者再追問政府現時是否以退為進,倘其後再有暴力事件後可推緊急法,林鄭再重複指行動只為令香港社會回復秩序,現時最重要是停止暴力,嚴正執法,讓社會恢復平靜。
被問到政府一直堅拒用「撤回」二字,但至昨日卻轉軚,是否北京施壓?林鄭稱不可形容為轉軚,認為暫緩、壽終正寢、停止立法工作及撤回,內容大致上完全一樣,是由於有建議建立對話平台基礎才正式宣佈撤回,亦強調中央及特區政府均尊重及支持一國兩制,中央並無介入有關決定,由推動修例、暫緩至撤回,全屬特區政府決定,中央都一直理解、尊重及支持。但她避答會否對於自己的無謂堅持致歉。
監警會加入兩名新成員,記者問到為何無泛民加入,曾否邀請民主派加入但遭拒絕,林鄭只重申監警會是獨立法定機構,就修例事件引發了大量工作,故與監警會主席商量後認為可加入成員,認為在現時社會對立情況下,委任的成員應更中立及無政治立場更適合,但不方便公開委任程序。她指監警會是用客觀持平意見處理,包括呼籲外界提供資料及委聘外國專家,亦已承諾會將報告全面公開,特區政府一定會認真跟進,再拒絕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對於5大訴求,林鄭重申部份違反法治精神,不符合基本法,例如要求釋放所有被捕人士,部份人犯刑事罪行,若釋放是偏離香港法治精神。她亦不認為只回應「撤回」一項訴求是太少及太遲,堅稱要看四項行動的整個「PACKAGE」。
問到她與商界錄音早前漏出,她在席上指自己犯下「不可原諒的混亂」,如何再能管治香港,是否欠缺管治能量?林鄭未有正面回應,只稱與團隊仍有承擔工作的熱誠,會在香港的困難時期做可做的事,現時應做的事是幫香港「止暴制亂」,讓經濟民生向前。
對於外界質疑政府只邀請「自己友」,包括曾擔任其競選辦資深顧問的前高官余黎青萍及法律界保守派林定國加入監警會,林鄭反駁:「我哋唔應該去懷疑監警會每一位成員嘅客觀性同中立性」,指兩人都有豐富經驗,有助於監警會工作。而林鄭準備轉身離開時,有記者多次用普通話高喊:「(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妳不管了嗎?」,但林鄭未有理會就與官員離開。
林鄭三大堅稱、四大拒認一覽
●堅稱撤回決定港府提出,指北京政府表示支持及理解
●堅稱毋須再設獨立調查委員會,力撐現有監警會調查已足夠
●堅稱稍後官員落區不會只聽某一市民意見,要爭取支持,不存在偏聽
●拒認「撤回」是為《緊急法》鋪路,堅稱撤回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走出困局」
●拒認只願「撤回」是太少及太遲,堅稱要看整個PACKAGE﹙四項措施﹚
●拒認今次是轉軚,稱之前已指條例「壽終正寢」,因社會人士稱要為對話創造條件故宣佈撤回
●拒認欠缺管治能量,重申與其團隊仍有承擔,會在香港的困難時期做可做的事
資料來源:林鄭記招
記招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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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民主與人權法案集會
日期:9月8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時
地點: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
主辦:民間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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