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司法話你知:勞審處主任中立
蘋果日報 2002/04/03 08:00
根據勞資審裁處的一般程序,調查主任在進行調查期間,會盡可能鼓勵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但最終是否願意和解,則由案件雙方決定。調查主任在處理任何案件時都會保持中立,不會偏袒任何一方。
勞資審裁處屬於民事法庭,由提出申索、向誰申索、以至申索甚麼項目,均是申索人的權利,最終亦須由申索人決定;為免影響法庭的中立性,審裁處的調查主任是不會代申索人作出任何決定。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 本欄隨《法庭》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