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保安員斬殺女友囚終上訴被拒 上訴庭指原審未有出錯
謀殺藍天海岸潘文琛羅育如陳戴煒
東涌藍天海岸的男保安員以為女友因對年輕同事投懷送抱而提分手,於是先將女友斬死,翌日帶菜刀欲將情敵斬死,斬中「情敵」頭和面。保安員事後兩度就謀殺女友受審,均被裁定罪成判囚終身。保安員上月中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認為原審法官允許控方將上訴人追斬情敵的證據提堂,對上訴人有偏見,惟申請即日遭駁回,法庭今以書面頒布裁決理據。
代表上訴人潘文琛(33歲)的大律師指,控方將上訴人斬殺情敵陳戴煒(22歲)的證據呈堂,令陪審員對上訴人有偏見,令他不能享有公平的審訊,惟法官反駁相關證據與本案有關,交代了上訴人被捕的原因,繼而揭發他在女友羅育如(24歲)家中用刀將她殺害,且原審法官向陪審員作出指示時,已經明言不可依賴上訴人追斬陳而去推斷他謀殺女友。
上訴方另提出原審法官沒向陪審員提及上訴人過往品格良好,故犯案傾向比較低。但法官則認為控辯雙方當時同意原審法官的指示,由於陪審員已知悉上訴人曾用刀追斬陳,故無須就犯案傾向該點指示陪審員,僅就品格良好故證供比較可信該方便,向陪審員作出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