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做地盤散工月入約萬多元,租金水電等開支大,「租都租到我哋窮晒,又冇錢,好徬徨」。譚表示,劏房空間細小,子女漸長大,不夠地方做功課,更沒有生活空間,「除咗個廁所,就冇私人空間」。她在社區組織協會協助下,曾向申訴專員投訴,只求房署遵守3年上樓的承諾,「以為3年都過咗,可能第4年就嚟(上樓),點知4、5、6年都未,真係好徬徨」。
社區協會組織幹事戚居偉指出,公屋輪候時間計算籠統,問題癥結並非把單身長者的申請計算在內,而是房署只計算過去12個月內獲編配公屋人士的平均輪候時間,「如果從來冇攞過(公)屋嘅人士,佢哋從來都冇計算」。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