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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蘋果》誹謗 脊醫敗訴兼輸訟費

蘋果日報 2018/03/22 17:17

陳顯強脊醫誹謗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多年前刊登有關層壓式推銷的報道,脊醫陳顯強指報道對他構成誹謗,入稟區院向《蘋果》索償,案件去年在區院開審,法官今頒下判詞,指層壓式推銷議題明顯關於公眾利益,而且《蘋果日報》負責任地調查和報道,因此裁定《蘋果》毋須負責,陳申索失敗兼需向被告付訟費。
被告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時任總編輯張劍虹、蘋果日報網頁持有人AD Internet LTD及壹傳媒網站擁有人AtNext Ltd。
涉案報道共有5篇文章,分別講述一個「CKB168層壓式推銷網上課程」及相關發佈會;介紹何為層壓式推銷;及引用查冊資料顯示原告陳顯強擔任疑似與CKB168有關的公司的董事。
法官徐韻華於判詞指,關於陳的文章內容獨立於其餘文章,不過一併閱讀下讀者可能會推論,有理由懷疑陳和CKB168之間有不道德關係,而陳知情地參與層壓式推銷,因此構成誹謗。不過層壓式推銷議題明顯關於公眾利益,而且《蘋果日報》負責任地調查和報道,因此《蘋果》毋須負責。
法官指陳的社會地位有助提升讀者關注,報道提及他可以理解。報道以舖陳客觀事實的方式撰寫,風格並不誇張,未有明言或暗示陳做錯任何事。雖然讀者可能推測陳和CKB168之間有不道德關係,但這只是讀者自己的結論,而且不是特別明顯突出的結論,本案情況下不同讀者看法可能差異很大。
法官續指,證供顯示負責的記者和編輯不只一次向陳查詢層壓式推銷的事,陳已有充分機會回應,只是他選擇不回應。法官指傳媒作為公眾的監察工具,有責任傳達資訊引起公眾討論,負責的記者和編輯所做的恰如其份,必須有非常強的原因才可以禁止傳媒在調查報道中舖陳客觀、公開的資訊。
陳索償100萬元,法官認為即使《蘋果日報》要負責,只需賠償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