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撐警報告】監警會無討論性侵毆打指控 僅指新屋嶺不宜作羈留處

蘋果日報 2020/05/16 00:02

監警會新屋嶺拘留中心

監警會報告整體被批評偏袒警方,而當中有關新屋嶺扣留中心的章節,則屬報告內少數有揭露警方處理失當的內容。報告指出,新屋嶺沒有電腦登記系統,缺乏閉路電視及正常的律師會面室,只有一條固網電話線,而且警方當天的人手紀錄亦出現缺失,被捕人士求醫及法律會面紀錄不符事實;不過最受關注的毆打及性侵指控,報告則未有評論。
未有就毆打及性侵指控作討論
根據監警會報告,示威爆發以來,警方曾經4次使用新屋嶺扣留中心拘留被捕人士。其中在去年8月11日,有53人從被捕地點直接送往新屋嶺,包括尖沙嘴29人,銅鑼灣15人及屯門9人。這53人當中有30人隨後要求就醫,由救護車從新屋嶺送到北區醫院。另外有1人從被捕地點被送往醫院,然後被拘留在新屋嶺。截至今年2月底,涉及新屋嶺的「須匯報投訴」只有一宗,報告提及有指控稱被捕人士被警方毆打或性侵,但未有進一步討論。

報告表示,由於新屋嶺的寬頻容量不足以確保與警方中央電腦系統穩定連接,因此8月11日當日並無任何電腦紀錄,被捕人士的相關紀錄都以人手處理,警方當日最終合共用了5本拘留登記冊及14本記事簿。
法律會面室欠私隱度 人手記錄系統出錯
報告指出,新屋嶺並不具備一般警署設有的羈留設施,例如錄影會面的設備、外界探訪被拘留人士的指定等候區、閉路電視系統以及可以充份確保被拘留人士與探訪人士私隱的會面室。8.11當晚,新屋嶺提供了2個會面室供法律會面之用,其中一個是沒有門的房間,只在外面加設隔板以提高私隱度;另一個房間設有一扇木門,但並無觀察窗,基於保安及安全考慮,木門要保持半開狀態。

報告指出,當晚的人手記錄系統有所不足,例如明明有30名被捕人士由救護車送院,但警方只記錄了其中24人的就醫要求,當中有12人是與值日官會面時要求看醫生,警方因此分批致電消防處要求派出救護車,而不是就每個要求致電,亦沒有詳細記錄分辨哪輛救護車是來接哪位被捕人士。至於法律會面紀錄亦有缺失,警方聲稱在新屋嶺為39人安排了50次法律會面,但警方只記錄了其中23人提出會面要求的時間,而他們提出要求的總數只有26次。
新屋嶺設施不足 不適合作臨時羈留處
監警會批評新屋嶺設施不足,只有一部固網電話供律師致電查詢,而且新屋嶺一帶的流動電話網絡不穩定,令律師難以成功聯絡新屋嶺內的警務人員。報告亦認為新屋嶺太過偏僻,長途跋涉運送被捕人士並不理想,亦妨礙他們見律師或家屬。

監警會總結指,新屋嶺並不適合在8.11當日用作臨時羈留處,警方應檢討及訂立政策,列明挑選地點作為大規模拘捕行動的臨時羈留處時所需考慮的要求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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