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津貼計劃月底推行 非綜援戶輪候公屋逾3年可申請 組織斥杯水車薪存5大漏洞
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公屋輪候房屋署
政府今個月底推出「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輪候公屋逾3年、未獲首次編配公屋、沒有申領綜援,以及並非住在政府資助房屋的長者或家庭,發放現金津貼。計劃為期3年至2024年年中,今年度涉及15億公帑。房屋署指,將於今個月底寄出逾9萬份申請表,最低1人住戶可獲1,300元津貼,最高則為6人或以上住戶,可獲3,900元津貼。合資格申請者交表後,最快可於7月底取得首筆津貼。但有組織批評,計劃存有五大漏洞,其中把津貼水平劃一定於綜援租津上限一半,未能有效支援捱貴租的劏房戶,而且無法保障現金津貼不會大幅度被業主蠶食。
補貼非公屋住戶基層家庭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詳情今日(17日)出爐。房屋署署長王天予指,將於6月底向輪候公屋逾3年的市民,寄出首批逾9萬份申請表,表格上印有公屋申請編號及各家庭成員的姓名,申請者只需填寫簡單資料、申報符合申請公屋資格及簽名,即可向房署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王預計,首批申請將需時1至3個月處理,而首筆津貼則將於7月底發放。她提醒,交表後逾月未獲批的市民毋須擔心,因首筆發放的津貼會補貼早前月份的應得津貼,「唔會因為慢咗,而蝕咗1個月津貼」。
王天予表示,房署每個月均會更新合資格人士,並向7月打後才符合輪候逾3年資格的住戶寄出申請表。本報記者攝
被問到補貼金額會否過低,王天予強調計劃並非租金津貼,不會要求申請人提交租金證明,受益市民亦不一定要將津貼用以交租。計劃金額是參考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限額的一半,故認為有關金額合適。她又指,今次計劃為期3年,房署每個月均會更新合資格人士,並向7月打後才符合輪候逾3年資格的住戶寄出申請表,又提醒申請者如家庭狀況有變,須即時通知房署,如涉及瞞報或漏報,住戶會被要求退還津貼,甚至被檢控。
房屋署助理署長(私營房屋)翁佩雲補充計劃詳情時指,計劃的津貼金額會按家庭成員人數而定,最低1人住戶可獲發1,300元、最高6人或以上家庭可獲發3,900元。她續指,申請者的公屋輪候時間,將以其「藍卡」上的「相應登記日期」或「登記日期」作準,符合資格者將收到房署的申領表,有關表格不可轉讓,申請者填妥身份證號碼、銀行賬戶資料及簽署後,可連同月結單等副本交回房署,署方會在1個月內以手機短訊通知申請者。
申請者的公屋輪候時間,以其「藍卡」上的「相應登記日期」或「登記日期」作準。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批評,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千瘡百孔,存有五大漏洞,其中把津貼水平劃一定於綜援租津上限一半,未能有效支援捱貴租的劏房戶,而且一人住戶租金佔收入比例遠較家庭為多,但每月只獲1,300元津貼,實屬杯水車薪。此外,計劃規限輪候公屋3年及未獲首次編單位人士申請,排斥未能滿足要求但生活困難的基層人士,加上現時未有租務管制,無法保障現金津貼不會大幅度被業主蠶食。
平台認為,當局應完善措施,支援輪候公屋未滿3年及非長者單身人士,並以差餉物業估價署甲類私人住宅平均平方米租金,跟市區新落成公屋租金平方米租金差額去釐訂津貼金額,同時要與租管雙軌實行,杜絕業主大幅調高租金,蠶食津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