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聲還是利益更重要?相信04年從騎士轉投爵士的布沙最清楚。當年甘願負上背信棄義的惡名,違背與騎士班主根特的留隊承諾,轉投提供更佳薪酬條件的爵士,與惡名聯繫在一起,值得與否他自然心中有數!
02年的選秀大會,布沙以次輪第35選加盟騎士,想不到這位新人首季已取得10分及7.5個籃板,翌年更取得「雙雙」。當時騎士的總經理占柏臣滿以為對布沙有知遇之恩,於是與布沙達成口頭協議,以6年4,100萬美元(3.2億港元)令他留隊。根據NBA規定,其他球隊有權在14天內開價;結果爵士開出6年6,800萬美元(5.3億港元)的天價合約,成功令布沙蟬過別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