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美國大型併購活躍,令美國證監會與司法部高調關注內幕交易,因此,相對香港而言,美證監打擊內幕交易的條款較嚴厲,若美證監循刑事起訴,犯法者可能被判入獄;至於民事訴訟,則最多被罰款。
李國寶可能被控的美國《證券交易法》第10(b)和14(e)條款,多被用作檢控內幕交易,證監有權向違法者要求償還透過內幕交易而獲利的金額,最多為金額的三倍。若是幕後控制人(controllingperson),最高罰款為100萬美元或獲利的三倍。若涉案者企圖詐騙,並涉及嚴重罪行,司法部可提出刑事起訴,犯案者可能被判刑最多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