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船喋血案】菲律賓8海防隊員判囚8至14年 台方:實現司法正義

蘋果日報 2019/09/18 12:20

台菲衝突廣大興漁船

(新增內容)2013年,菲律賓巡邏艇在該國與台灣重叠的海域,射擊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導致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今天就該案宣判,8名開槍射擊的菲律賓海岸防衞隊人員殺人罪成立,判囚8年1天至14年8個月1天。同時,被告必須支付5萬披索(下同;約7,492港元)民事賠償和5萬披索精神損害賠償。被告律師表示,將於今天內提出上訴。
對此,台灣外交部及法務部均表示,司法正義獲得實現,肯定相關判決結果。台外交部並指,依據菲律賓司法程序,被告的菲方海防人員尚可提起上訴。該部門、台駐菲律賓代表處將續與菲國檢方保持密切聯繫,掌握後續案情發展及相關進程。未來中華民國政府將在台菲既有的友好關係基礎上,持續深化台菲兩國的實質友好合作關係。
台法務部則表示,將透過外交部與台駐菲代表處積極聯繫,隨時掌握案件發展,期盼本案終能伸張司法正義,以懲不法。此外,法務部將在台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的基礎上,持續與菲律賓進行有效的司法互助,繼續發展兩國友好關係,期使兩國的政府及人民皆能從中獲益。
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於2013年5月9日,在台菲重叠海域,遭菲國巡邏艇射擊,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菲國司法部隔年公佈長達79頁的決議書,指海巡小隊長德拉克魯茲(Arnold de la Cruz)等8人,為迫使「廣大興28號」接受盤查,一起開火。但法院認為,「沒有證據顯示台灣漁船在追逐過程中,對被告的8名海巡造成立即或重大威脅,被告主張的自衞說法並不成立。」
經調查,德拉克魯茲下令開槍,隊員確實執行,導致船員洪石成不幸死亡,8人均以殺人罪名起訴,最高刑責可判21年。德拉克魯茲和其中一名隊員,2天後提交不實的槍支報告,企圖卸責,故亦涉嫌觸犯妨礙司法罪。至於槍擊過程影片的記憶卡和光碟遭竄改刪除,因被告提出合理解釋,相關妨礙司法罪名不成立。

廣大興案事件簿:
◎2013/05/09 「廣大興28號」在台菲重叠海域遭菲海巡開槍濫射,船員洪石成中槍身亡。
◎2013/05/11 屏東檢警採證,發現船身有52處彈孔。
◎2013/05/15 台對菲祭出經濟制裁並派艦護漁。
◎2013/05/28 台菲互派調查團,菲方將8名開槍海巡官兵收押。
◎2013/08/07 台、菲公佈調查結果;台檢方以殺人罪起訴8名疑犯。
◎2013/08/08 菲律賓特使培瑞茲到小琉球向洪家道歉,雙方談妥民事賠償,金額保密。
◎2014/01/08 屏東地方法院透過外交部通知菲方8名被告出庭,但8人未到。
◎2014/02/27 屏東地方法院對菲方8名被告發佈通緝。
◎2014/03/18 菲律賓司法部頒佈決議,向法院控告8名菲國涉案海岸防衞隊人員殺人罪名,其中2人被加控妨礙司法罪名。
◎2014/04/22 菲律賓承審地方法院向8名菲國涉案者發佈拘捕令。
◎2014/05/07 8名菲國涉案者向法院繳付保釋金。
◎2015/03/13 菲律賓最高法院批准海岸防衞隊申請,將廣大興案從菲國北端法庭移至馬尼拉審理,以便利控辯雙方出庭。
◎2015/12/31 台屏東地方法院判決8名被告共賠償屏檢約319萬元新台幣。菲方表示,台灣司法管轄權不涉及菲律賓。
◎2019/06/07 事發逾6年,多次開庭,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要求檢方和辯方律師在10天內提交案情備忘錄。
◎2019/09/18 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宣佈,8名疑犯殺人罪成立,判囚8年1天至14年8個月1天不等。
台灣《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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