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曾訂目標,06年用電量須較02年減6%,但計算時會扣減政府活動及樓面面積等變化,因此最終整體用電量減少6.9%而達標。但審計署質疑有關扣減方法是否合理,而且就算扣減後,仍有23個政策局及部門未達標。
該署又批評,機電署03年已鼓勵部門以慳電膽取代白熾燈,但政府樓宇仍使用約43,000支白熾燈,大部份安裝於尖沙嘴文化中心及展覽廳,作背景燈光和製造特別燈光效果。當局承諾會更換65%白熾燈,但餘下因藝術表演及展覽需要而保留。
此外,政府廣泛宣傳能源標籤,但卻無內部指引規定採購電器時需選取獲發適當能源標籤的產品。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