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屍地窖14年】積怨引發殺機 家人行兇後活在夢魘中

蘋果日報 2018/06/22 00:01

家法綿陽倫常慘案四川

有甚麼深仇大恨,能讓人親手殺害自己的兄弟、兒子?四川綿陽一名李姓男子,為結婚一事辱罵母親,觸怒全家,被繼父、母親、大哥、二哥及四弟施行「家法」,捆綁、棍毆後死亡,並被藏屍地窖14年。然而,當5人被捕後,卻向警方表示,並非因一時衝動,而是因為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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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在審問5名疑兇的過程中,他們一致認為李男屬於人見人煩、狗見狗嫌的人,對家庭每個成員的傷害都很大,之所以會下狠手,就是因為長期以來對李男的行為忍無可忍。
他們指,李男曾坐牢,出獄回家後,一直游手好閒,好逸惡勞,還經常在村裏行竊。雖然全靠母親、兩個哥哥、一個弟弟種地、打工賺錢養活他,他卻常常辱罵家人,動不動就發脾氣、打人,甚至威脅要動刀斬人,所以與家人的積怨很深,大家都覺得這個人可有可無。
李家人認為,處理了李男,一方面是為民除害,另一方面,他們認為這就是家事,跟任何人都無關,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就屬於「家法」。然而,殺死李男後,家人們並沒有感到輕鬆。這14年來,李男的大哥常常失眠,卻不敢告訴妻子,終日唉聲嘆氣;李男的二哥本來就是很老實的人,殺人後便變得更加偏執,更加封閉。李家老四的智力有一些問題,案後因為壓力太大,變得嚴重不正常,說話顛三倒四。李男的繼父也經常醉酒,只能將事情壓在心頭,無法找人傾訴。
警方說,這宗兇案對5名疑兇來說,也是非常大的傷害。他們一直承受心理壓力,當對警方交代後,才覺得心裏面的一塊大石落地了。警方認為,所謂的「家法」,實則是實施者法律意識淡薄,逞強思想嚴重,他們遇事不知運用法律、通過正常渠道來妥善處理,而是憑主觀臆斷或者頭腦發熱行事,民眾須樹立法治觀念,才能預防此類悲劇的發生。
《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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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李男後,家人並沒有感到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