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希望你知道有人關心你」
燒炭殉情媽媽生誤殺男友判感化

蘋果日報 2002/05/18 00:00


【本報訊】夜總會「媽媽生」與夜總會股東相戀,男方難捨與前女友的十年感情,兩人愛得痛苦,終決定燒炭自殺,卻僅男方喪命,僥倖生還的「媽媽生」承認誤殺罪,昨在高等法院獲輕判感化十八個月,其間須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 記者:梁偉強
洋名Yuki的三十九歲女被告王麗華,昨由多名女性友人陪伴,離開囚室,她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言,在旁友人說:「件事對佢嚟講,都好難受,希望你哋唔好再騷擾佢,勾起佢嘅回憶,單嘢都判咗,件事都完咗喇!」至於五十三歲的死者張德來,昨日亦有親人到庭,並認為判得太輕。
這是高院近年處理的第四宗「自殺案」,早前三案的自殺生還者,均被判監(見附表)。
法官包鍾倩薇昨在判案時說,雖然被告與死者有協議自殺,但罪行仍相當嚴重,生還者通常要坐監,惟亦視乎案情而定,若生還者要對死者負責,或可左右死者決定,入獄在所難免,而這些例子,都不適用於本案。

兩人愛得痛苦
法官續指,判監是反映被告的行為不被認同,並予以阻嚇,但社會人士雖不認同被告所為,亦會寄予同情,而且判監對於被告,或處身被告處境的人,均無阻嚇效果,感化官報告指法庭可判感化,條件是被告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當然獄中亦有此類治療,但為讓被告重過有意義的生活,最好是讓她在友善的環境下接受照料。
法官說:「我深信你今後不會再傷害任何人,我亦盡我所能,確保你不會再傷害自己;為你着想,為社會的利益,處理這宗困難及令人難過的案件,最好的方法是判處感化。我今次寬大處理,是希望你知道,有人會關心你、幫助你。」法官說。「我非常鼓勵你把握今次機會,接受感化官的幫助,以及精神及心理上的治療。」
辯方大律師區達平指出,被告的母親離棄丈夫,父親是唯一感情寄託,但父親兩年前去世,被告將女兒交與前夫撫養,為自己帶來極大的痛苦,而她的男友又有外遇,令她潛在着自殺意識,當其男友提出要自殺時,便觸動她的心弦。大律師續說,被告已知道自己的行為愚蠢,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HCCC17/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