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的被告黃雄在去年11月24日晚上10時50分,爬上葵涌順德聯誼總會李兆基中學的欄杆,遭保安員喝止時嚇得應聲倒地,與保安員發生糾纏時抓傷對方下唇。被告逃離現場時遺下銀包和左腳上的鞋子。
不足一個小時內,被告走到葵盛西邨第9座外,向一名19歲的夜歸少女大叫「喪屍、喪屍」,然後咬她的後頸。少女大驚呼叫,途人見狀報警,被告當場被捕。
辯方昨天在荃灣裁判法院求情指,被告只是醉酒失控才鹵莽犯案,對事主造成的創傷感到內疚,願意賠償醫藥費。不過,裁判官獲警員證實,被告落網時並非滿身酒氣,故替他索取精神和感化官等報告,還柙至下月8日判刑。
案件編號:TWCC30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