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偉民(50歲)被控於2016年12月9日凌晨,謀殺54歲死者丁潤光。被告有多達15個案底,案發時無業並領取綜援,有毒癮及曾加入黑社會。控方指,被告與死者皆住富亨邨,命案發生前三個半小時才相識。死者原在公園與兒子和朋友聊天,談及兒子婚事,被告數次想插嘴講黃賭毒與三合會事情。
死者多次要求被告走開勿打擾,但不果,兩人打起上來。停手後,死者從友人口中得知被告借「架生」打算報復,決定先找被告對質,最終遭被告殺死,傷口深至腸臟溢出。
死者兒子早前供稱,當晚被告散發酒氣,兇神惡煞,令他害怕及不安。他憶述訣別父親時不禁落淚,深夜離開時曾請街坊幫忙照顧父親,後悔沒親自送他回家。
案件編號:HCCC432/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