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指警方將朱個案交投訴警察課調查,雖已是退休前休假的朱仍以警察身份被查,但他暫不需負刑責。將來監警會報告確立朱需要處分,他也可上訴,但屆時他已退休。「他就不需要用警察身份來回應投訴報告,又或接受所謂處分,就是一封丟到垃圾桶的警告信或者是一封申訴信件,只要沒刑事成份就不受影響」。
因此,吳認為警方當初將這事件列為刑事調查,朱就是停職,須等到結果才獲批退休,他質疑警方此舉是放生朱。吳指就算警方在朱退休後刑事檢控,「他也可以一筆過拿大糧,但每個月的長俸,就要看判決和公務員事務科決定,不是由警察部決定」。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