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開審理大暴動案 甲級榮譽畢業校友罪成還柙候判

蘋果日報 2021/06/15 18:31

理大暴動案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

警方前年11月重兵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在附近區域聚集,試圖營救被困校園的抗爭者。其間一名畢業於理大的產品設計師在警方驅散時跌倒被捕,化驗結果顯示他身穿的衣物上有汽油痕迹。涉案設計師否認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兩罪,辯稱當日欲到理大見證衝突和解,惟不及逃離現場被捕。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今裁決指,被告穿戴防禦裝備並身處示威人群當中,身上攜有索帶及波子,顯然在場參與暴動,裁定他兩項罪名成立。被告須還柙至下月19日,等候背景報告再作判刑。
本案是首宗涉及理大圍城的暴動案件審訊。被告雷爍鏗(31歲)是理大產品工程及市場學學士學位甲級榮譽畢業生。他被控於前年11月18日在九龍紅磡蕪湖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以及管有26粒波子與100條膠索帶。旁聽市民散庭後向準備步入囚室的被告大叫:「撐住呀,手足!加油!」被告鞠躬點頭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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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雷爍鏗

遭示威者誤以為他是便衣警 被搜身及跟蹤

法官姚勳智裁決指,案發當晚有超過100名示威者在紅磡蕪湖街一帶聚集,部份人士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及磚頭,並用強光射向警方及以傘陣作防禦。警方警告不果,晚上11時許推進驅散,其間被告逃離時跌倒被捕,他當時穿戴防護裝備,背囊內有一袋波子及一袋索帶,其穿戴的手袖被驗出帶有微量易燃溶劑甲苯。
被告自辯透露,他於2012年從理大畢業,及後在中文大學取得機械與自動化工程理學碩士,擁有數項產品的專利發明。案發前他從新聞中得悉有不同教育界人士到理大接年輕人離開,有感衝突或會於當晚解決,故作為理大舊生的他,打算到場見證衝突和解。
他途經案發現場時看見有示威者,卻遭多名示威者誤以為他是便衣警,要對他搜身,獲放行後仍被跟蹤。及後他打算用手機尋找其他路線,卻被群眾弄跌,隨即遇上警方驅散,不及逃離現場被捕。
被告自言背囊與胞弟共用,波子和索帶是胞弟早前放進去,他事前並不知道。他又解釋指波子是供家中貓兒玩耍,索帶則是用作把鐵網繫在窗花以保護貓兒。由於背囊主要用於行山,故內有手袖、凡士林、替換衣物等,而他擔心遭催淚煙燻到,同時帶備生理鹽水。辯方陳詞強調,即使被告當場被捕,亦沒證據顯示他何時抵達現場以至曾逗留多久,也無片段拍下他如何破壞社會安寧。

官指到場見證和解毋須攜帶波子和索帶

姚官指被告對波子及索帶的解釋非常牽強。姚官質疑,到場見證和解,毋須攜帶波子和索帶,且這些物品佔據一定位置,被告不可能完全不察覺。被告供稱會避開衝突現場,但他卻在衝突現場停留及找退路。
此外,被告自言與示威者相距40至50米,惟片段所見,當被告遭制服時,已有相當多的示威者跑離該處,顯示被告根本是站在示威人群中間甚至前方,故當示威者向後逃跑時,被告才會走避不及被捕,直指他的說法與片段內容大相逕庭。
從影片所見,警方與示威者對峙有一段時間,穿戴防禦裝備的被告被捕時身處其中,道路上磚頭、波子、以及鐵欄等被索帶綁起的路障,阻礙警方推進。姚官認為,被告攜有上述物品顯然是作非法用途及參與暴動。
姚官又指,法庭希望詳細了解被告的背景,決定先替他索取背景報告再作判刑。
【案件編號:DCCC4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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