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今年5月巡至城門水塘引水道時,發現一輛停泊僻靜路邊的私家車「車震」,一名33歲小學男教師,涉嫌在車廂內向一名15歲女生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案件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涉案前教師投訴軍裝警員未有作出警誡便錄取口供,又指警員取走他的手機,不准他通知家人及律師。
被告楊天順案發時任教於荃灣一間小學,校長早前回覆本報查詢,指楊天順已不在該校任教。中等身材的被告昨穿藍色恤衫、黑色外套及黑色長褲,並有兩名女親友陪同到庭。被告戴黑色框眼鏡,應訊時神情並不緊張,只是雙手垂低交搭身前,聆聽繙譯員宣讀控罪內容。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5月26日,在荃灣城門水塘引水道S地段附近停泊的一輛豐田牌子的私家車內,向一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X,作出嚴重猥褻作為。被告以平淡聲線回答明白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