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主持場所的被告甘國基(四十三歲)、及五名疑為馬伕的被告梁源紅、陳冠雄、盧偉雄、李少文、邱志成(二十六至四十二歲),在區域法院被控管理及協助管理賣淫場所、依靠他人賣淫為生共十六項罪名。
卧底警員徐李亨於○○年十二月至去年三月在旺角亞皆老街的涉案場所做馬伕,控方案情指該集團期間操縱三十九名妓女,當中約十人為泰籍妓女,平均每日有六至八名泰妓應召,每月共應召多達二千次。
徐於○○年十二月,經介紹認識稱「基哥」或「金毛」的甘國基,並受聘於該間裝成泰式餐廳的淫窟任馬伕,月薪九千,由中午工作至翌晨六時。
架步內有區內指壓中心等場所的電話逾二百個,徐表示每日開工按照「基哥」指示,致電各架步「報鐘」,講「早晨基哥馬拉開工」或「金毛馬拉」,表示有妓女應召。如各賣淫中心要妓女,「基哥」會指示馬伕帶妓女到指壓中心,馬伕會在樓下致電詢問中心負責人「Keeper」,無論客人不滿意妓女「彈鐘」或妓女應召性交易「出鐘」,均要通知「基哥」。
主腦教接客技巧
徐指去年一月尾,涉案場所新到兩名首次「下海」的「北姑」,基哥以不流利的國語親授接客技巧。徐又指他每日帶妓女應召多至二十次,梁及邱當時同為馬伕,梁更曾叫他去買漱口水及「KY」潤滑劑。徐辭工後經基哥介紹認識陳及盧,其後於七月二十三日,警方採取行動先後拘捕各被告歸案。
案件編號:DCCC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