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疑犯案底纍纍,有多宗風化案及毒品案底,屢次以易服裝束潛入中大和港大校園作案。2015年9月26日,他從中大蒙民偉工程學大樓一個上鎖的儲物櫃,偷去一部手提電腦和一部iPhone6手機。同年10月7日,他再於在李卓敏基本醫學大樓偷去儲物櫃內一張學生證及現金約300元,最終被判監32個月。2014年,他穿校服混入中大,在女廁用螺絲批鑽穿廁格隔板「鑿壁偷窺」,又在宿舍女廁內裝設針孔攝錄機擬偷拍女生更衣淋浴,判囚48周。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李利用偷來的學生證,多次進出兩間大學偷竊,又躲在中大何添樓傷殘人士廁所吸冰,囚40個月。
2010年,剛出獄不久的李被發現穿短裙在置富花園停車場露械自瀆,囚7個月兩星期,當時心理報告指,李有暴露、偷窺及易服傾向。2008年,他潛入港大女廁偷手提電腦,其後匿藏在殘疾人士廁格內自瀆及吸毒,被判囚半年。
■記者梁瑞帆、譚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