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告分別為:林國愛(三十二歲)、黃誠武(四十一歲)和鍾波(二十三歲),案發時均持雙程證來港,他們被控於今年五月三日,在上水小坑新村串謀以欺騙手法,騙取一名男事主鍾耀強(譯音)四百元。
案情指出,案發日上午十一時,兩名便衣探員發現三名被告形迹可疑,其中一人從袋中取出兩條「飯鏟頭」毒蛇,然後收起袋子;林國愛和黃誠武稍後走近小坑新村其中一間小屋,林取出兩條蛇後,與黃閒聊,鍾波一直留守在小路上把風,林與黃突然大叫「有蛇」,驚動附近一名街坊鍾耀強,他們聲稱有蛇在附近出沒,林上前捉走一條蛇,黃聲稱林被蛇咬,叫事主取來一杯清水,讓林服藥治蛇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