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一個我非常欣賞的作者,叫沈從文,他的文學魅力,我覺得,來自他小時逃學,到街上看殺豬屠狗、打鐵磨刀的小販,看革命軍殺人、農民頭顱滾地的人生百態。在街上撒野給予他的成熟和智慧可能遠超過課堂裏的背誦。
你小的時候,我常帶你去劇場看戲,去公園裏餵鴨子,在廚房裏揉麵團,到野地裏玩泥巴、採野花、抓蚱蜢、放風箏,在花園裏養薄荷、種黃瓜,去萊茵河騎單車遠行。現在你大了,自己去走巴塞隆拿,看建築,看雕塑。安德烈,我和席慕蓉的看法是一致的:上一百堂美學的課,不如讓孩子自己在大自然裏行走一天;教一百個鐘點的建築設計,不如讓學生去觸摸幾個古老的城市;講一百次文學寫作的技巧,不如讓寫作者在市場裏頭弄髒自己的褲腳。玩,可以說是天地之間學問的根本。
那麼,我是否一點兒也不擔心我的兒子將來變成冬天的蟋蟀,一事無成?騙鬼啊?我當然擔心。但我擔心的不是你職業的貴賤、金錢的多寡、地位的高低,而是,你的工作能給你多少自由?「性、藥、搖滾樂」是少年清狂時的自由概念,一種反叛的手勢;走進人生的叢林之後,自由卻往往要看你被迫花多少時間在閃避道上荊棘。
可是你十八歲了,那麼自己為自己負責吧。忘了說,MM十八歲的時候常常蹺課,每天在談戀愛,沒讀什麼書呢。而且,她以為全世界的國家都是四面環海,走不出去的。
MM
11/01/2004
收件人:Andreas
寄件人:LungYingtai
主 旨:urgent
安德烈:
請你告訴我,你信中所說「性、藥、搖滾樂」是現實描述還是抽象隱喻?
儘速回信。
MM
寫信給安德烈(英文或德文):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