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被告李宣霖昨承認使用偽造身份證罪。他於去年9月獨自來港就讀職業訓練局課程,今年1月16日,他於北角城中心商場14樓的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用假永久居民身份證報讀西班牙語課程,其普通話英文譯名「Li Xuanlin」於假證上亦被改成廣東話拼音「Lee Suen Lam」。職員欲影印假證時,發現其質素差劣起疑,被告匆匆取回證件離開。
一個多小時後,被告折返查詢申請事宜,職員報警將他拘捕。警誡下,他說已丟掉假證。惟四日後他卻尋回假證,並巧合於前往北角警署交出假證時,遭巡警截查拘捕。
裁判官質疑是否真的巧合,辯方解釋,被告及後重回丟棄假證地點時,發現假證仍放垃圾桶底部。辯方稱,被告對西班牙語感興趣,奈何發現自己無法報讀,才愚蠢犯案。
案件編號:ESCC6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