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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照顧員院舍內屢性侵男智障院友 今被裁定兩罪罪成

蘋果日報 2018/09/12 18:07

黃國建性侵智障院友

智障人士院舍男照顧員被指於去年半個月內,三度性侵只有8歲智商的40歲男院友,包括雞姦對方後叫對方也對他肛交、在事主洗澡時為事主口交,以及為事主手淫等等。照顧員否認指控在高院受審,陪審團今退庭商議後,裁定被告兩項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成,但非法肛交罪則罪名不成立。
法官押後到下月5日判刑,等待索取受害人X的創傷報告,期間45歲的被告黃國建須還柙。
控方案情指本本案共涉三次性侵。第一次發生於去年8月12日晚上9時,被告突然喚醒正在房中睡覺的X,並帶他入殘廁,涉在沒有戴安全套下對X肛交,完事後叫X反過來對他肛交,又互相口交。惟陪審團以5比2裁定肛交控罪不成立,但一致裁定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成立。

第二次事發於去年8月20日下午,X在宿舍廁所洗澡,被告被指突然入廁所替X口交,然後匆匆離開。陪審團以6比1裁定不論作出嚴重猥褻作為,抑或較輕的猥褻侵犯皆不成立。
第三次事發於9月2日,同樣於晚上9時X睡覺期間,被告又來到X房間,脫下X的褲,親吻X的嘴並替X手淫至射精。X指,被告亦有叫他替被告口交,惟他拒絕。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成。
控方指據X所說,被告在9月6日責罵X拒絕口交,X很不開心,翌日向社工訴說遭到性侵,院方報警,而被告9月8日離職。
《刑事罪行條例》訂明,「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作出肛交」罪最高刑罰為10年監禁,至於「男子與男性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最高監禁2年。
【案件編號:HCCC92/18】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