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被告之航拍機有機會影響直升機

蘋果日報 2018/03/15 16:40

Formula E航拍聶拜一容嘉暉沈志青李鈎濟

【更新】
【16:40】
裁判官下午裁定致使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表證成立,辯方除傳召專家外,首被告亦會出庭作供。
辯方在中段陳辭質疑控方專家證人的專家身份,指他既沒有航拍經驗,又沒有檢查過三名被告的航拍機,賽會及警方當時亦沒有接獲指報告航拍機造成財物損失或危害人命。
控方反駁指無需要證明被告行為是確實破壞財物或危害人命,僅需證明被告的行為造成危險,又指當日觀眾席坐無虛席,車手在賽道高速比賽,被告卻在賽道上空航拍,「有冇發生意外唔重要,(航拍機)存在已影響車手專注力。」
案件明續。
【13:40】
前年10月9日電動方程式賽車(Formula E)舉行期間,3男子因在人多擠迫的賽道上空操作航拍機被拘控,案件今續審,民航處高級直升機營運督察李鈎濟在專家報告稱,首及次被告所控制的航拍機有機會影響直升機,更指提供來往香港及澳門直升機服務的空中快線曾報告指發現航拍機蹤影。
辯方今早盤問李時指出,空中快線於前年8月24日發現航拍機蹤影,遠遠早於事發當日。李解釋,英國從2015年3月至前年4月共有50多個發現航拍機個案,甚至有機場因此而關閉,而使用航拍機人士大多是無牌,他在報告提及空中快線一事實想強調航拍機的危險性。
李承認看過首被告及次被告航拍機所拍的影片,都沒有發現影片拍到直升機,當日亦沒收到航拍機與直升機相撞、或險些相撞的報告。
李看過首被告的航拍機片段,估計航拍機位處一百至二百呎高空,辯方指李不熟識航拍機內的廣角鏡裝置會影響透視感,因而錯誤估計,李不同意。
李又指出,第三被告與其控制的航拍機最遠距離達584米,航拍機可能不在第三被告視線範圍內。
被告為攝影師聶拜一(41歲)、無業漢容嘉暉(29歲)及電腦工程師沈志青(43歲),他們各被控一項致使飛機對人或財產造成危害罪。聆訊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