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對沖】永久包底變「長期承擔」 5大商會提新建議

蘋果日報 2018/06/13 16:13

包底五大商會取消對沖

勞工顧問委員會今午開會,首次討論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初步構思。五大商會一改以往要求政府就取消對沖提供永久包底的態度,轉為要求政府承諾作長期承擔,以減輕中小微企負擔,並以去年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對沖總額約50億元為例,政府每年應承擔一半即約25億元,只佔政府財政盈餘2%,認為有足夠財力去共同承擔,「政府承擔越長期,越能減輕負擔係中小企」。
政府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初步構思,在12年期過渡期設兩層補貼,承擔172億元,僱主另需每月額外供款1%至專項戶口,以應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開支。五大商會今與傳媒午宴,均一致認為,商界願意配合政府取消強積金對沖,但責任不應全由僱主承擔,政府必須作長期承擔。
香港總商會行政總裁袁莎妮指出,政府數據反映,即使中小微企儲蓄達20年,仍未夠支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和長服金,認為政府應長期承擔。她指出,去年遣散費和長服金對沖金額約50億元,若以此為例,日後取消對沖,政府應承擔一半,即約25億元,只相當於去年政府財政盈餘2%,便可否減輕很多中小企的負擔,「政府係有能力、有財力去做」。
中華廠商聯合會永遠名譽會長施榮懷和香港僱主聯合會總裁龐維仁均指出,取消遣散費和長服金對沖,商界願意額外供款1%,但政府不能獨善其身,必須長期承擔責任。
香港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也認為,政府要作長期承擔,年期則視乎實際情況,因目前仍未掌握到中小微企何時才能應付取消對沖後的遣散費和長服金開支,「如果冇憂慮,就冇咗個期」。他認為,政府可在取消對沖後15年再作檢討,但現階段不應就承擔年期「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