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疑屢遭親父強姦 被告稱同床睡有身體接觸「唔出奇」
強姦罪強姦親女
裝修工人涉多次非禮及強姦就讀小學的親女,在高等法院受審,今親自出庭作供。他稱和妻子離婚後直至被捕,幾乎每逢週末晚上都會和事主同睡,他說同睡時有身體接觸「唔出奇」,因事主熟睡時會捉住他的手,腳又會「鉗」他的腳等。被告亦稱夏天時曾不穿上衣與事主同睡,但不穿褲則「基本上冇可能」;在辯方大狀追問下,他就此再答「冇」。
被告被控一項非禮及兩項強姦罪,指他於2015年7月至去年11月在屯門非禮和強姦X。被告供稱,起初X與他同睡,小部份原因是「黐我」,更大部份是為了玩電話,後來他與妻子Y離婚後,二人每周同睡成為習慣。
被告稱自己早年「爛玩」,在酒吧認識妻子Y,最初沒想過結婚。他得知Y的體質難以懷孕,結婚半年後Y懷有X,他感到很開心,亦不問是男或是女。他自言疼愛X,不希望將自己父親「揸住碌棍嚟教」的作風加諸X身上,從不敢大力打X,最多只是打手掌,不知道為何X要誣告自己。
庭上被告又透露,他曾當面投訴妻子Y在外玩兩三日才回家,2016年尾和Y離婚,本來協議共同撫養女兒,後來Y主動放棄撫養權。被告稱還柙期間Y曾多次探望他,告訴他其同事和友人先後夾錢給Y,以助Y安排接管女兒及將被告從公屋單位除名等事。
辯方大狀問被告和妻子離婚後如何解決性需要,被告稱下班後會到元朗召妓,每月一至兩次,亦會在自己睡房手淫。
被告續稱,和Y離婚後某天曾向X發很大脾氣。X當時用油炒生米,因而弄髒灶頭,又將糖紙等物塞進枕頭內,他於是責罵X,X卻不認錯,他氣得「掃跌所有嘢落地下」,著X收拾好。
根據早前庭上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片段,片中被告否認於2014年至2015年間非禮X,稱「我覺得冇乜可能」,並指當時一家三口仍同住,他很少會和X獨處。他說去年與妻子分開後,週末會和X同睡,不過X睡覺時「縮埋一嚿」、「見都見唔到個人」,父女甚少有身體接觸。被告亦稱,沒有向X展露下體、讓X接觸自己下體或與X赤裸相處。
對於他涉在去年11月強姦X,被告指當日X的友人到訪家中,晚上他和X用膳,並如常在X就寢前為她講故事,講完後沒再入X的房間。被告補充:「我生活好有規律嘅,你哋話我強姦佢?點為之強姦?我個女都冇受傷,我覺得好奇怪囉。」被問到X在去年9月至10月有否透露自己不開心,被告只稱X每次考試前都要費時溫習,而他不准她玩電話,X因而「發脾氣,喊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