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已向法庭申請臨時濟助,使政府在上訴判決前,毋須處理外傭的居留權申請,申請聆訊將於下周三進行。
法律問題需由法律解決,但政府已在行政上做好幾手準備,若一旦不獲批准,其中一個方案是「截龍」,暫停處理新的外傭來港申請。
對於有意見認為即使政府最終敗訴,外傭亦須符合入境條例規定的四大關卡才能獲居港權,即在港有居所、家人都在港、有收入維持生活及有交稅。李少光指出,就算外傭申請人不符合上述四個條件,入境處亦不能因此拒絕外傭的申請,而必須按每個申請人的個人情況,作充份及全面的審核。
有議員批評多場居港權官司已嚴重影響本港人口政策,政府卻只能「望天打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