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陳振聰親撰狀書控告華懋慈善基金及律師樓 指涉騙取資金支付遺產案訟費

蘋果日報 2020/12/18 14:48

陳振聰華懋慈善基金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

商人陳振聰因涕偽造華懋集團已故主席龔如心遺囑,爭奪千億遺產,2013年被判監12年。陳堅持自己清白,日前更親撰狀書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涉及遺產案的華懋慈善基金與律師樓,指控兩者互相勾結,騙取資金支付巨額訟費,涉及欺詐、妨礙司法公正、包攬訴訟等,把他「推入深淵,推入火坑」,要求兩被告登報道歉,並分擔遺產官司招致的賠償損失。
原告陳振聰目前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他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沒有聘請律師,親自行事。陳於2007年聲稱持有龔如心的遺囑,掀起官司,2010年被判敗訴,其後上訴失敗,更被起訴判囚。
是次被告為華懋慈善基金與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入稟狀指,基金負責人龔仁心於2009年精心策劃,透過虛假商業合作項目,騙取5,000萬元用作律師費以及筆迹專家費用等遺產官司開支。
陳振聰指,龔仁心向朋友陳書春介紹宋姓女商人,陳書春同意和宋合作投資地產和證券市場。陳書春名下卓基工程有限公司將5,000萬元支票交給龔仁心,款項存入宋名下雄福有限公司戶口,戶口由被告律師樓管理。其後宋表示因沒有找到合適投資項目,故將款項匿名捐給華懋慈善基金。
後來陳書春見投資沒進展,要求取回資金,向法院興訟,其後才知宋的全名為宋慧芳。陳振聰引述法庭判詞,指調查發現被告律師樓曾動用該筆資金,支付龔仁心在遺產官司中的費用。

指遺囑見證人是被告律師樓時任合夥人

另一方面,入稟狀提到華懋集團子公司當銳有限公司於2015年控告龔仁心,指龔仁心為了籌募遺囑訟費,串謀藉廈門國際廣場地產項目,令當銳向陳書春的卓基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22億元。陳振聰指卓基工程其後將5,000萬元轉到雄福,再轉到律師樓。
陳振聰強調自己無能力偽造遺囑上三人簽名,其中一人為被告律師樓時任合夥人王永祥。他在入稟狀質疑,王是涉案遺囑的見證人,王在審訊時否認遺囑上的簽署屬實,是作假證供。王在律師樓收取5,000萬元後仍擔任證人,為基金指證他偽造,屬妨礙司法公正。王同時隱瞞金管局正調查律師樓處理5,000萬元一事,屬欺騙法庭。
陳振聰又指,審訊證人吳崇武參與華懋慈善基金藉廈門項目詐騙訟費的行為,涉及包攬訴訟。被告律師樓匿名向基金捐款,亦涉包攬訴訟。陳並指在遺產案完結後,涉案5,000萬元被用於支付證人和筆迹專家費用,形容為「行賄分贓」。
【案件編號:HCA2112/20】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