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項失德罪上訴遭終院駁回 兒科醫生馮宜亮終被醫委會除名3個月
馮宜亮兒科類固醇醫務委員會
著名兒科專科醫生馮宜亮在2017年1月,被醫委會裁定7項專業失德罪成、停牌3個月。2年來,他先後到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上訴,其停牌一直未被執行,但隨着4月24日終院上訴委員會駁回其上訴,醫委會上周五(5月31日)刊憲宣佈判決生效,換言之,馮宜亮由刊憲起計,失去行醫權利3個月。
憲報公告指出,醫委會2017年1月17日判處馮宜亮停牌3個月、不予緩刑後,他曾向法院上訴,但上訴庭2018年7月11日已駁回。根據報道,法官認為醫委會已給予馮宜亮足夠的機會,解釋他斷症的情況及考慮因素,馮亦清楚明白針對他的指控,只是醫委會不接納。其後馮就上訴庭裁決,向終院提上訴許可申請,但2018年9月26日及今年4月24日分別被上訴法庭及終院上訴委員會駁回。
馮宜亮被指於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5日期間,沒有恰當理由下,多次處方類固醇、抗生素及輔舒酮予一名有呼吸道疾病症狀的10個月大嬰兒,而且處方份量過多。馮曾於聆訊表示,病人患的是「急性細支氣管炎」,但醫委會綜合證供認為,病人只是患支氣管炎,故沒有恰當基礎處方類固醇。馮又多次表示,對診症「零記憶」,僅憑呈堂的臨床紀錄「推論」,但醫委會認為馮「不顧後果地」處方類固醇,而且沒有深刻檢討過失,該嬰兒沒大礙只是僥倖,故重判馮停牌3個月,把馮宜亮從普通科醫生名冊及專科醫生名冊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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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30】守住歷史 拒絕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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