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浩控告《眾新聞》誹謗

蘋果日報 2017/12/12 11:46

誹謗黃浩壹周刊眾新聞

正與壹傳媒洽購《壹週刊》的商人黃浩入稟高院,控告《眾新聞》網站上月22日刊登題為「《壹週刊》交易若未能完成 壹傳媒不排除控告買方」的報道誹謗,要求法庭下令《眾新聞》刪除該報道或永久移除報道存檔,禁制被告再發表當中的誹謗內容,及要求賠償。
原告為黃浩,兩被告為出版眾新聞的公民記者有限公司及其總編輯李月華。有關文章在今年11月22日發佈,但入稟狀卻錯誤寫成時2007年11月22日發佈。黃浩亦要求被告交出所有因與該報道而引起的利潤。
《眾新聞》網站顯示,涉案報道撰文者為「眾新聞記者」,最後更新時間為昨晚8時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