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小姐稱,購物車是她較早前在良景邨商場的「實惠傢居廣場」購買,價值六十多元,幸得她居住大廈升降機的閉路電視,拍攝到她手推購物車外出,才還她清白,不致陷冤獄。
眾目睽睽押往警署
她說,事發當日,她手推購物車到該店購物,二十分鐘後購買了一對膠拖鞋,到收銀處付款離去,走出店外等候升降機時,一名穿便服女子從店內步出,自稱為實惠之保安員,聲稱她推着的一部手推購物車,是偷自店內。她多番解釋無效,其後返回店內,見店舖經理及交涉。
賴小姐稱,她面對指控,雖然多番解釋,可是店舖經理卻完全不加理會,亦沒有檢查其手推車是否店內存貨,並報警調查,她除了在街坊眾目睽睽下登上警車到警署外,更被扣留在警署八小時,大感屈辱,最終警方翻查其所住樓宇升降機內之閉路電視,見她確曾攜手推車離開住所,才不致蒙上不白之冤。
保安一口咬定偷竊
賴小姐憶起當日情況,仍憤憤不平:「個保安喺冇證據之下,竟然一口咬定見到我偷嘢,個經理又查都唔查,令我受盡折磨。而且原來舖入面根本無閉路電視影住入面情況,好彩我住嗰度有攝錄系統,唔係都唔知點還我清白。」
實惠傢居廣場有限公司回覆本報查詢時,將責任推卸給保安公司。發言人並就事件引致賴小姐不便及受到屈辱,深感不安。所有實惠店舖之保安事務,皆由一保安公司負責。據紀錄,賴小姐最初被保安人員查詢時,她要求見店舖經理及報警,後來該店舖經理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