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告分別為任職收買佬的趙偉倫、31歲開車行的曾智銘,以及35歲地盤散工葉嘉文。控罪指趙和葉於去年9月15日,在旺角登打士街販運5.73克冰毒,趙並於9月22日在紅磡海韻軒海景酒店外,販運6.2克冰毒,趙另外與曾於10月8日,販運表示為冰毒的449.22克冰糖。
案情指警方卧底於去年9月15日,主動致電趙,趙透露每7克冰毒賣2,500元,隨後卧底女警跟趙進行了兩次交易。
直至10月8日凌晨,曾通知女警有半公斤冰毒抵港,以「筍價」15.5萬元向她出售,趙與女警多次通電話落實交易,警方最終在上海街與弼街交界交易時,將他拘捕。曾和葉隨後亦相繼被捕。趙在警誡下承認用兩盒冰糖冒充冰毒,將冰糖打碎成似冰毒。
案件編號:HCCC46/12